2009-07-03

時事有感

  以前,曾經在網路上面看到一篇文章,主要是講一個地主,在一個住宅區旁邊有一片空地,平常空著沒用,就擺在那邊讓附近的居民使用。附近的居民看到有這個空地,就把自家的車停在上面,地主看了覺得反正空著也是空著,就讓附近的鄰居停也好,彼此之間就相安無事好一段時光。

  直到有一天,那個地主買車了,就打算在那個空地上面圈出一小塊當作自己的車庫,剩下的就繼續給附近的鄰居使用。沒想到附近的鄰居竟然群起抗議,說這塊地是大家的,怎麼可以那麼自私地圈一塊起來給自己用?這些居民就聚集起來抗議,而地主在看到這些居民抗議,就拿出自己擁有這塊土地的證明,那些居民看到之後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,就這麼離去,那個地主也認為事情就這樣子告了一個段落。

  過了幾天,那個地主的車子就被砸了。因為沒有錄影機等證據,那個地主也只能夠摸摸鼻子認命,同時也決定要把整塊空地給圈起來,不再給附近的居民使用。

  文章的來源因為時日已久,已經找不到了,所以我就憑著我自己的印象簡單地描述一遍。話說最近看到了正受廣注目的網路購物糾紛,馬上就讓我想到了這一篇文章,讓我感慨,台灣的社會,為何會如此道德淪喪?只為了自己的利益,就可以不顧其他的一切道德倫理?

  儘管這公司可能有不好的名聲,做過不符合道德之舉,也有做錯事情,就可以因而落井下石?就好像一個剝削勞工的大老闆不小心掉了錢,就可以因為那個老闆剝削勞工而把掉的這些錢給占為己有?這些台灣人,特別是有受過教育的這些台灣人,你們的道德水準和理性只有這種程度嗎!?因為道德水準與理性沒辦法當飯吃就放棄了嗎?

  公司,是營利單位,上市公司更是,不但要營利,還必須為所有的股東負責,所以一個公司,一個企業,可以說是一個為了營利的共識而集合起來組織,在盡完納稅與給員工支薪這些組織應負的義務後,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,剩下的都只是道德上的要求,都不是這些組織必須的義務。

  一個公司或是一個企業沒有道德,我們應當唾棄,我們應當抵制,但是應該要像是印度的甘地那樣理性地抗爭。你們可以集體聯署要求所有公家機關今後拒絕使用該公司的產品(我們有繳稅,也有這樣的權利要求公家機關),也可以今後不再購買或使用該公司任何產品,諸如此類,這些才是受過教育的人應當有的理性舉動。可是現在這些台灣人做出來的又像是什麼?像是一群土匪強盜!

  這些理性的舉動很難有顯著的成效,但是就可以因此放棄不去實行嗎?就可以因此去做出許多不理性的舉動,就好像貪圖快就闖紅燈那樣嗎?就是因為許多人有這樣的思考模式,台灣到現在還很難有所作為!

  真正的成就是需要許多的努力去達成的,如今台灣的社會風氣,完全不鼓勵這種腳踏實地的理性做法,讓我覺得非常可悲。我完全贊同並鼓勵這些人團結起來,用理性的方式去讓對方屈服,不過對於至今這些人的嘴臉與態度,我只想說:「台灣以你們為恥!」

  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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